2026年7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公开处置报废车辆询价公告》,该项目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意向回收公司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项目流标。现我中心对报废车辆处置项目重新开展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回收企业踊跃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1辆长城皮卡车报废车辆作为一个标的,详见附件《标的清单》。标的已达到报废年限,不能继续使用,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二、标的存放地点
标的存放在我单位办公大院,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三、回收公司资格要求
(一)回收公司必须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负责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回收。
四、现场勘验
(一)勘验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3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意向回收公司应于勘验时间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向我单位咨询,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凡参加报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勘验和咨询。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二)意向回收公司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勘验确认书、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等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须签字及按手印)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密封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办公楼2楼安全与国有资产管理科(2),递交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六、确认成交人方法
由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各意向回收公司递交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按资格符合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实质性响应报价的意向回收公司不足3家的,我单位将重新开展处置工作。
七、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人应在过磅称量完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足额交纳至我单位银行账户。成交价款=单价(成交人报价金额)×实际成交重量(实际成交重量以现场称量为准),过磅称量时需经过我单位派人见证确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交割
(一)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不因实际交割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二)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办理标的交割并签署交割单。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标的进行清点确认,避免清运过程中因清运标的有误产生纠纷。签订交割单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完成标的清运工作。
(三)清运期间责任承担:成交人清运期间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装载、运输的,由成交人自行办理、费用自担,我单位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我单位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四)成交人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人不得损坏和带走标的清单外我单位的任何物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建交0777-2842040,19126205585。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安全与国有资产管理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钦北公路养护中心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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